第168章 谋杀
精神病犯罪..不,或者说,精神病以各种行为方式犯罪,都不违法。
这句话理论上来说是错的,但却又没完全错,符合大众对精神病的认知。
错在哪?
精神病犯罪会犯法!
如果,刘国富强奸不违法..那么,成都那起案件别说审理了,就是立案也不会立!
所以,精神病会犯法,但它bug的在于. ..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没错,精神病违法却不需要承担责任,这才是问题所在。
刘国富..
在进行第一次强奸之际,便触犯了强奸未遂的罪,第二次在绿森市,依旧触犯法例,但两起案件,均想以精神病法例躲过。
而眼下...是第三次!
“审判长。”
“在我方委托人的眼中,脱衣服,并非是一个强奸行为。”
“而是自保!”
“他的行为混乱,认知存在偏差,尽管从客观角度上来讲. ..这点并不会被司法采纳,但. . .”“法律上明确规定存在“年龄视角’这一参考法例!”
范贺站起身。
他无视掉无数双愤怒的眼神,扭头,将视线落在审判上。
他张开口,胸腔共鸣,一阵声音从口中发出。
“就本案而言,原告人所做出的一系列行为. . ..”
“应当以一个精神病的角度来感受!”
常识是会影响到一个人的正常行为的。
比方说,后世比较火的中外对比,东国人理解不了为什么买菜要贷款,午餐也要贷款。
因为在认知中,完全没有这个概念。
同理。
精神病也是如此,他们的常识和概念与常人不同,自然也不能以常人的角度来苛刻审理。
需要拿“适龄视角’!
也就是,切身以当事人第一视角,以他身体状况的思维与常识进行思索!
“我的表述结束。”
范贺微微颔首,旋即落座。
话落..
听审席传来一阵骚动..一阵抑制不住的骚动!
“精神病?什么精神病会强奸!?”
“连续性动作...这. ..从案子的角度来讲,一个控制行为,好像确实同时兼顾了自保和强奸,而自保的优先级又很高. ...”
“不是..怎么还在扯精神病,这不是被告案吗?难道精神病真就是万金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撕扯衣服是自保行为...真是脸都不要了!”
场下传来议论声。
这次明显是带着火气的,声音甚至传到了上。
审判长孟俊峰拿起法槌,猛地敲击在桌面。
“砰!砰!”
伴随着清脆的敲击响起,孟俊峰的声音也浮现。
“肃静!肃静!”
声音卷起向四周蔓延,现场逐渐安静下去。
但从听审席那一张张带着怒意的眼神,以及沉下的脸来看,他们的情绪明显还存在。
精神病多被人诟病。
原因不在于精神病本身,而是有人会拿精神病给自己开脱!!
这条法例,已经有诸多人不满. .尤其是发生过类似案件的地方,当地人更是想让法例直接消失。“被告方,公诉席代理人所言. .”
“你方是有要进行表述?”
审判长孟俊峰扭头,将视线落在徐德身上。
“你方..是否需要时间?”
“有!”
徐德不假思索,直接开口。
“无需休庭,我方有话要说!”
有?
一个字落下,审判区众人脸上露出诧异。
就连公诉席几个检察官都稍稍愣住。
在他们眼中,范贺那番话.可谓是逻辑自治的同时,又形成了一个天然的防御屏障。
压根就没法辩驳!
你说强奸,人家说这是常识混乱的精神病行为。
你说防卫,范贺说压根不存在加害行为。
那剩余的,唯有赤裸裸的,张月(张大)故意杀人事件,这不低头讨论. ..反倒是瞬间就有了眉目?“这.”
审判长孟俊峰微微一顿,旋即点点头:
“被告方请表述。”
话落的刹那。
徐德没有丝毫犹豫,那双眸子瞬间扫到范贺身上,他直勾勾盯着对方,忽的开口道:
“代理人。”
“我方有几个问题想问你。”
“你方上述所言,是否认为,刘国富的精神病十分严重?病情已经侵害到了当事人的日常认知!?”病情严重到侵害认知..
律师范贺微微一顿。
他低头与团队两个律师稍稍讨论,最终不知晓对方问这个的目的,索性道:
“并未彻底影响,仅在部分特殊情况下,会对常识存在影响. .”
闻言。
徐德点点头,接着,他便站起身,环视一圈,语气不急不缓。
“首先,我要说的是。”
“威胁,是客观存在的。”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原文明确规定: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看客观行为是否让对方产生现实恐惧!”
举个例子。
现在一个精神病向你走来,他手里拿着一把刀。
在这精神病的认知中,他和你愉快玩耍的方式,是冲着你捅几刀。
那么,这种认知错误的情况下 . .……
难道会导致,对方拿刀捅你这个行为,你不能反抗?
可以反抗。
因为,在是否存在威胁的角度上,司法很务实,主观虽可以降低威胁度,但是否存在威胁,一定是看客观!
“对方律师,范律师说的很不错,我们要代入“适龄视角’来看案子。”
“但,你不能只代入当事人刘国富的!”
“如果代入,短时间存在常人常识的张月呢?”
徐德短时间没有跟对方讲病。
他的思维很迅速,立马抓住两个要点,并率先吐出其中之一。
“一个两百多斤的中年壮汉。”
“压在你的身上,并且,开始撕扯身上的衣服,我请间. ...”
“在客观的角度上来讲,是否存在威胁?”
“尤其是,从务实的角度上来看,这个中年壮汉,还存在两起、三次强奸他人的行为!”
“请问,这是否构成威胁!?”
这.
话落,代理人席位,范贺眉头一皱。
客观角度存在威胁,那张月在客观角度就可以自卫反击。
范贺之前所说,如果是辩护,那会很有效。
但现在是公诉方的人,效果下降一半,最多是刘国富主观无加害。
不过..
“不,所谓的客观威胁纯粹是你方虚假判断!”
“我方之前所言,表述重点在于,刘国富并未加害. ..而是进行自保!”
范贺稍稍思索,脑子里有了对策。
“你方所言的所有威胁,都是被告人张月自身脑补,进行的虚假杜撰,实际上,我方当事人从未存在过进一步的侵害!”
脑补杜撰...
法例上存在预测吗?
举个例子。
你看到一个精神病,这个精神病有杀人前科,他现在弯腰看向你,而前科中,他弯腰的动作就是要杀人的前兆。
这时候,你可以猜测性防御,给对方两巴掌,提前解决吗?
不行。
绝对不行!
司法上,没有预测性防御这东西,甚至法院本身也不支持!
只有,当对方已经冲你跑来,甚至是已经针对你产生了实质性的侵害,这时候,你才能想办法反抗!在此之前,一切都是你先动手导致的矛盾,你负主要责任!
就本案而言,刘国富仅是撕扯衣服,还未来到进一步侵害。
而撕扯衣服. ..甚至只是撕扯自己衣服,也没道理,说明他存在强奸这个概念,所谓的侵害自然也不存在只不过被告的回应. ...
“闭嘴!”
“我方还未停止表述,请不要扰乱庭审秩序!”
徐德一个冷眼看过去,同时夹杂着一阵阵矛头尖锐的话语。
刹那间。
代理人席位的范贺一顿,接着脸色异常难看,跟吃了绿头苍蝇一样。
被告席。
徐德的视线依旧直勾勾盯着代理人,良久,他抛出了第二个问题。
“被害人民诉代理人。”
“刚才你方所言,明确承认了当事人刘国富,是存在精神病 ..甚至已经扭转了精神。”“而据我所知,刘国富在成都曾被判处,接受强制治疗,唯有治疗好后,才可以出院回归社会。”“但-..”
“你方所言,刘国富依旧存在精神病问题。”
“那么....”
说着。
他顿了顿,下一秒,眼神瞬间锐利,化成一柄利剑,划破空气刺向对方。
“是谁让他出院的!?”
出院?
整个庭审微微一滞,接着瞬间被这个问题引爆。
听审席。
“对啊,出院..精神病还有,怎么能出院!?”
“强制医疗,最不济也是得病情下降,甚至是与常人无异才会出院解除治疗. ..据代理人律师所言,刘国富认知还存在明显偏差.”
“这究竟是怎么出来的!?”
“不对劲啊. .,这种情况强制医疗区不可能会放人才对....”
听审席众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说着,所有人内心错愕或是诧异。
而好似想到什么一般,这股情绪,又逐渐转为愤怒。
记者张苗苗内心一动,连忙在笔记本上落下自身的字迹。
这案子. .
不对劲。
十分得有十一分的不对劲!
本来还以为就是一起寻仇案,可开庭后,经过检察方、被告方、代理人三方人发言. .…案子竞被搅的愈发浑浊!
甚至到了眼下被告人辩护律师,竟然对案件受害者刘国富发出了一次刁钻,且强而有力的反击!!!上。
审判上。
“啧..这人.”
代理人席位。
范贺此时眉头皱起,双手无意识的攥紧,呼吸稍稍有些急促。
他盯着对方,内心却是有了些危机感。
自己的逻辑. .被对方用了。
如果,刘国富存在精神病,那么,他就不该出来,不该从强制治疗里出来!
一旦指控成真,即便结案,刘国富也得进去。
如果,说刘国富不存在精神病。
那案发期间,其行为就对张大构成威胁,对方反击,是出于自卫性质!
一根筋变两头堵,怎么说都有问题。
棘手. . .
很棘手!
“这人真是小地方出来的律师?”
范贺内心有点焦急,甚至开始质疑其律师周宁的话。
无论从哪个角度,是法理也好,还是临场反应也罢. .这怎么看都不可能是小地方的律师才对!但他此刻也无心思索这件事。
审判上。
“被害人代理人,请你方迅速回应!”
审判长孟俊峰内心一沉,厉声开口。
徐德的反击. ..
可谓是无差攻击了。
真要被落实刘国富精神病没治愈,还存在常识性问题就被丢出来.. .那问题会很大,最起码,那个主治医生得好好查一下。
“我.”
公诉席。
代理人席位,范贺内心都要骂娘了。
但良好的职业素养,还是令他稳住心神,当下,深吸一口气,沉声道:
“尊敬的审判长。”
“本次庭审,是针对被告人张月进行审理,被告席律师的问题 ..恕我难以回答,这已经脱离了庭审。”庭审是针对被告的。
他是原告。
没理由回答对方的话!
同时..
“审判长。”
“除案发当时,双方的矛盾以外,我方认为 ....还有一点,是可以判断出,被告人张月存在“主观故意’!”
范贺眼神一凝,索性给对方来个痛的。
他想达成双方互换谅解书,可对方明显不想,甚至还反咬一口.. ..
既如此,那他也只能让对方感到疼痛,这样,兴许就能想起谅解书一事了!
“案发现场的凶器..”
“本案,凶器并非临时所找,也绝非在案发现场的病房内随手拿到。”
“而是. ..”
范贺拿起一份文件,文件是针对案件凶器所进行的检测。
也就是...,
那一柄,被张悦所带往案发现场的餐刀!
医院不会存在餐刀. ..也许特殊病房,家属可能带过去。
但至少,刘国富的家属严菲,与他有关的所有人,都没将刀子带去!
是张大带的。
“是被告人张月!”
“她提前12个小时,将刀子藏在袖中,随后于2月18日,早上三点,持刀前往第九通用综合医院!”“也是她,在18号凌晨四点,用这柄提前准备的刀子,捅刺了当事人刘国富17刀!”
“提前准备凶器,也就是说,这把刀,在17号下午,她便已经考虑好该如何使用。”
“换句话说,这点完全能看出,这起案件不是意外事件。”
范贺看着审判长,朗声道:
“这是..,”
“谋杀!”
“这是赤裸裸的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