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 流程完全合规!新理博弈
杜腾是个讼棍...不,或者说,他是个底线很低,而脑子与智商十分精明,极致利己的律师!
这种人很容易晋升。
无论是做律师前,又或是做律师后,他都在短时间达到常人难以企及的地步。
当然,容易晋升的同时...他也要打遍无数对手!
杜腾打过同行讼棍,钻研过特殊地域的法律、跨地区与大状交过手,又依靠主场优势也不是没战胜过其余红圈金牌。
他什么人没见过?什么要钱无底线的讼棍没打过?
但今天,他见到了。
“异议!异议!”
“审判长,就被告方所说,我方有明确异议!”
“9月9至今日9月22,期间休庭期我方从未听闻所谓被告重新举证,或者说,被告方信息并未进行举证,随后由院方进行公证便私自在法庭进行递交......”
原告方,律师杜腾站起身,面色严肃,眼神最低还露了一丝丝的震惊。
杜腾这辈子没见过敢在海城二审证据突袭的!
是的,在海城,二审多数人不敢证据突袭,寻常情况下,最多也就是材料突袭,又或是以‘补充’等缘由拖延至休庭。
为什么?
很简单,纯粹是因为这里是二审,是高级法院,更是东国金融中心的高院!
台上坐着的是谁?赵忠!
在这里证据突袭?
甚至......
还是程序流程有问题,这更是涉及底线。
徐德不要命了!?
“这是很明确的庭审突袭!”
此刻。
律师杜腾震惊过后心中一喜,连忙起身,向审判台大声道:
“审判长,被告方这是在挑衅法院司法的权威性,企图偷鸡摸狗的形式到优势!”
“我方申请对被告方进行严惩!”
“除此外,原告申请院方对被告方递交所谓鉴定报告深度调查。”
“我方认为其证据来源存在明确违规违例!!!”
杜藤乐了。
他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找死的人,敢在海城的程序上动手脚。
证据突袭是违规,可...违规证据,那可就是违法犯罪了!
看现场几人的脸色就能知道,被告这证据压根就没通知高院和中检,既没通知,那...怎么可能让司法机构鉴定?
那么答案来了。
要么,程序违规;要么,证据缺乏效力!
这点不只是他,其余人自然也想到了。
审判台上。
审判长赵忠微微顿了顿,扭头看了眼被告的徐德,稍稍思索后,开口道:
“被告方,上述原告方所言,你方是否要进行解释?”
闻言。
徐德却是脸上流露出些许淡定,他缓缓道:
“审判长,首先,我要纠正原告方一个错误。”
“我方所举证,并非以‘证据’的形式进行举证,而是所谓‘书面材料’,案件辅佐!”
根据法规来看,任何证据都需要进行举证质证的流程,否则贸然拿出来只会给自己平添不痛快。
但书面材料不用。
‘质证举证’,你首先是个‘证’吧?材料是作为辅佐用的,不是证据,压根不需要走流程!
此外。
“至于程序上的事情......”
徐德微微一顿。
而也就是这一顿,众人下意识皱眉看向他。
“审判长,在回答之前,我要先声明一点。”
“我方所递交任何证据与书面材料,均是通过合法、合规、合例的渠道来,不存在任何风险与漏洞!”
“有关‘书面材料’一事,缘由为上次庭审休庭后,我方认为委托人利益遭受到严重受损!”
徐德突然正色起来。
他站起身,那身西装很是板正,好似衬的他像个正直无比,从不耍阴谋,十分光明伟岸!
“也就是,就本案‘凶器’被死者魏田毁坏一事!”
“众所周知。”
“我方委托人家境贫困,没有谋生渠道,所以,家中能支持他行动的也仅有一条‘假肢’。”
“而在2003年,5月1日当天下午,在海城市中心,金兰商业街中,这唯一一条‘假肢’却被魏田摔坏,致使我方委托人至今只能被搀扶着行动。”
“所以,在9月9日当天休庭后,我方怀揣着愤愤的情绪,前往了......”
说到这。
审判台上,公诉席,多方人眼睛微微一睁,想要仔细听清对方到底是走的什么程序。
「」「」「小」「说」「网」「首」「发」「」「」「」「」「」「」「.」「」「」「」
但随着后半句话说出后,众人忽的一怔。
“我方前往了海城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向死者魏田进行起诉!”
徐德脑袋微微抬起,看不出半分心虚的样子,他道:
“但,因被告人魏田已经死亡,依照法例无法起诉。”
“于是,我方向死者魏田家属进行起诉,也就是其亲生子魏源,对方应当替父亲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基...基层法院!?
四个字回荡在第一法庭的刹那。
众人脑袋嗡嗡的,愣在原地看徐德,半晌没搞清对方究竟是怎么想的。
什么叫...9月9日休庭后,你没忙着去找证据,反倒找原告方,想办法搞了个民事诉讼?
不是......
“被告方,你方所民事诉讼,可有立案回执?”
审判台上,审判长赵忠没忍住,当即开口询问。
这件事他不知道啊!
徐德点点头,他早就想到会被追问了,二话不说,便抽出一条回执报告。
“审判长,这是9月初,基层法院给予的立案回执。”
书记员紧忙将材料递给审判台。
赵忠低头一看,发现这还真是基层法院的,否则这若为假...呵,这盖着公章的玩意要是还有假,徐德那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当然,最令赵忠在意的是另一点。
即,起诉理由。
看完起诉理由的赵忠实在是忍不住了,他抬头,看向被告方的徐德,语气中带有浓浓的疑惑。
“你方要求其‘家属’人道主义赔偿一条假肢!?”
这话落下后,现场先是一愣。
等理解后,眼神中这才逐渐浮上些许错愕。
轰然间,场下传来些许骚动,小声嘀咕彼此起伏着。
“人...人道主义赔偿假肢?”
“这不对吧,死的不是魏田吗?怎么魏田家属还赔偿李杰!?”
“说实话,我觉这...有点不人道了,但细细想来,好像又有点人道。”
“被告找原告要赔偿?是我没睡醒吗......”
“不对,不对啊,如果,凶物真的是假肢的话,那依照被告的角度来讲,李杰确实是无罪的,既然他没有罪,魏田还损坏了他的假肢...那理论上还真要赔啊!”
“......”
旁听席,众人聊着聊着,忽的意识到什么,有些卡壳。
是啊。
李杰要是没杀人,那他就是无罪的。
没有任何罪在身,却平白被一个人将假肢损坏......难道这不该索赔吗!?
所以......
“审判长,有关民事案件,我方可以保证的是,绝对没有任何多要!”
“首先,我方知晓,国内并不存在‘人道主义赔偿’,我方所谓赔偿是以‘补偿’形式索赔。”
“即:《民法典》第 1186条【公平责任】!”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徐德表情严肃起来,看着赵忠,情真意切的开口。
他的眼神很是真诚。
“虽然死者魏田存在过错嫌疑,但我方并不打算追究,只想要出于‘自愿性质’的补偿!”
一番话落下。
如果不是事先了解案情。
现场听到这话的众人,怕是会以为这是什么双方达成和解,握手笑着离开法庭的戏码。
而事实却是......
“不对!不对!异议,我有异议!我没收到任何法院通知!”
恍惚间,旁听席传来一阵惊声。
众人扭头看去,却见一个年轻男子此时没忍住,在旁听席站起身,满脸怒容的看着徐德。
这人...正是一直坐在下面看的魏源!
此时。
魏源焦灼开口道:“审判长,我没收到传票,被告所说的民事一案我完全不知情,这件事有问题!”
魏源有点急了。
他不急不行。
毕竟,自己亲生父亲被对方杀了,结果,自己还给被告赔钱?这还有天理吗!?
更别提还是人道主义补偿了,魏源看的很明白,这不是索求补偿。
这分明就是在恶心自己!
只是......
审判台上。
赵忠刚准备开口,却不料被他人抢先一步。
只见,被告席的徐德完全没有任何遮掩,大大咧咧的开口笑道:
“魏先生,您收不到那就对了。”
收不到就对了?
魏源还有些愣,搞不懂这律师到底在说什么,前言不搭后语的。
但下一秒,对方所说的话瞬间令他险些跳起。
徐德道:
“我方已在基层人民法院完成撤诉!”
“院方还未发出传票,诉讼已撤,您方自然是收不到任何传票通知的。”
魏源:?
公诉席:?
审判台:?
撤...撤诉?
这话出现后,整个第一法庭,突然间陷入到死一般的寂静,众人看着台上的身影,半晌说不出一句话来。
撤诉啊...既然是撤诉,那收不到消息确实合理!
传票都没发诉讼就撤了,法院自然不会闲着没事再联系一下被告。
只是。
话虽如此,逻辑也说通,道理更是这个道理。
但......
这一整套行为链下去,怎么就这么怪呢!?
“异议!异议!”
原告席,律师王燕先是懵了一下,然后率先站起身来。
徐德视线挪向他,淡淡道:“原告方有异议请说,我方断然不会藏私。”
他这幅公事公办的样子很恶心人,但很显然,他们也顾不这点了。
王燕本想说对方不合规,但话到口,却说不出来了。
撤诉...不合规吗?
不,撤诉,很合规!
如果有人说刑事案件,个人可以撤诉,那谁说谁就是脑袋有泡,真要是有人办成...直接找人查,一查一个准,绝对有问题!
但话又说回来了。
徐德撤的是刑事诉讼吗?
不。
他撤的是民事诉讼啊!!!
东国,无论是《刑法典》还是《民法典》,又或是其余的各种法学书籍,但,从未有哪一条明确指出民事诉讼不能撤诉的!
甚至,某种意义上,官方还鼓励双方私下和解撤掉诉讼。
每次庭审,法院组织的庭前和解就是最简单的例子,所以......
徐德撤诉,确实是挑不出任何的毛病,他完全合法合规,不存在撤诉就违规操作的情况。
“我...我......”
律师王燕有些语塞,那张脸逐渐肉眼可见的涨红,很明显气血开始翻涌,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憋的。
她低头看了眼杜藤,看到对方给自己示意的小动作,这才深吸一口气冷静下来。
脑子里也逐渐浮现出两条攻击角度,她道:
“审判长,我方有两点要说。”
“一、被告方倚靠民事诉讼所做委托,在程序中我方有两点并未参与。”
“也就是‘参与协商鉴定机构’与‘并未收到鉴证副本’!”
鉴定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自己私下委托鉴定,鉴定后不具备效力,如果你看着信息对自己不利可以直接撕毁。
二则是委托法院。
但在控辩双方之间,法院是处于中间的,不会像私人鉴定那般偏袒其中一方。。
而是,哪怕是申请鉴定也照顾双方!
原告申请鉴定之际,法院会找被告过来,一起协商要指定那个司法机构进行鉴定,这是固定流程,一旦违规,那这份证据基本无效。
此外。
就是收到鉴证副本了。
法律规定。
一份由法院进行的鉴定,双方必须要收到鉴定报告才行!
就像本案,公诉方做了鉴定,而徐德手中实际上也有,原告那边的报告徐德也会有,只是还没到手罢了。
所以......
“被告方手中所谓的‘证据’,存在明显流程瑕疵!”
王燕冷静下来,缓缓开口,将逻辑理顺,她看向审判长赵忠严肃的说。
不过......
“原告方,院方已经通知了!”
“是你方自己并未注意才导致出现纰漏,我方全程程序没有任何问题!”
徐德再次开口驳回,丝毫没有给对方留有辩驳的余地。
他道:
“有关协商通知,院方在9月9日,又或是9月10日,应当找你方律师协商过委派一事。”
“只是到期你方并未到场,院方视你方放弃选择权。”
并未到场?自愿放弃?
王燕愣住,大脑在这一刻有些不够用。
不过短时间就想明白了。
有关协商一事,虽然是程序一环,但实际上并不是十分正式,可以以来法院签署合同的形式确定,也可以视频会面。
到了几十年后,甚至只需要在家里点点手机小程序即可。
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
“9月10日左右?”
王燕错愕。
“9月10日是我方申请高院做委托鉴定的时候!”
10号委托高院做鉴定。
当天来信息说协商鉴定,这难道不正常?
不,很正常。
不正常的是他们没注意到这电话可能不是高院打来的......
而且,10号他们无法进行鉴定,那也没必要去法院了。
可基层法院见他们不来,自然是视为放弃,最终......
一份鉴定从鉴定所出来。
理论上,如果他们仔细观察的话...这份报告完全可以拦截下来。
但话又说回来了,他们前脚做了申请,后脚就来电话,这怎么可能会怀疑!?
至于没收到副本......
“这就更简单了。”
“原告方,我建议你方应当督促法院所委托的邮政公司,而非蓄意诬陷我方!”
徐德面容一板,一张嘴就是祸水东引。
邮政...公司?
是的,就是邮政公司。
因为徐德撤诉一事,基层法院可能寄的信息较晚,所以导致眼下信息可能已经寄出,只是对方还没收到罢了。
什么?
信息没收到高院就开庭了怎么办?
这和基层法院什么关系!?
人家又没规定,必须在22号开庭前将鉴定副本送到!
王燕有些语塞,盯着被告席的人,半晌愣是吐不出半个‘不’字,憋了半晌也只有两个字。
“你...我...”
是啊,副本只是还没送到手而已。
不是没有送!
说不定二审庭审结束的刹那,副本就刚好送到呢?
凭什么说徐德是违规的!?
半晌。
王燕憋了半晌,也只能将自己所找到的第二个缺口角度化成长矛捅过去。
只见她看向审判台,缓缓道:
“审判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7—42条,明确规定。”
“司法意见书,应当送达当事人......”
说着,她忽的一顿,话锋一转又道:
“同时,当事人有权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要求鉴定人说明、重新申请鉴定!”
“此外。”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79—81条。”
“证据必须经过法庭质证,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未经质证的鉴定意见,不具备本案的证据效力!”
通俗来讲。
就是‘认定证据’的诞生,是一定要通过‘质证’环节的。
如果没质证,你单是进行了举证...那法官也不会信,而是仅供参考,无法以‘证据’形式登上法庭。
但巧的是......
“可是。”
“我方这是《书面材料》呀?”
被告席,徐德眉头微微一挑,脑袋微微低了低,视线好似是想看清对方脸上的表情。
他道:
“原告方,我方只是递交了一份‘鉴定回执报告’,没说递交了一份‘证据’。”
“这是一份《书面材料》呀!”
王燕的表情僵住。
书...书面材料?
什么是书面材料?
就是辅佐,辅助用的材料信息,一般来说是配合自己的‘论点’。
比方说。
徐德认为李杰是无罪,那么,那所谓的《刑法》第16条‘意外事故’,就是他的书面材料,是辅助用的辩词。
法院可以驳回,也可以采纳,而非那种不可动摇的铁证。
所以,从这一点来看,王燕说的很对。
未经质证的信息不以证据形式登上庭审,并且撤诉后,这份证据出现在其余形式上也削减法例。
而徐德,向来是个知法守法的好人。
他主动将自己的材料效力削掉两层!
从‘司法效力证据’,削道‘书面材料’!
既然只是材料,那么...这就和王燕所说的那番话不相关了!
所以......
“审判长!”
恍惚间。
徐德眼神一凝,他视线投到审判台上,声音铿锵有利。
“我方所递交《书面材料》,并非用于补充我方的辩护论点,而是用于给死者家属所代表的民诉原告方、公诉方进行辅佐!”
“首先。”
“原告方所递交的报告中显示:【并未按照法定意义上作废程度销毁!经过一定修复与改造,符合枪支定义】!”
“公诉方,其申请鉴定的回执报告则是:【不能完全排除改造后具备发射能力的可能性】!”
“注意,两条鉴定存在九成五的共同点。”
“即:未经改造,案发当时的条件下并不具备枪击功能,只有改造后才能恢复性能!”
“既如此,那在没改造前,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公诉、原告双方并未给出回答,而我方.......”
“便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对双方进行补充!”
话落。
徐德脸上流露出些许微笑。
正所谓学习榜样做有志青年。
眼下这种乐于助人,专门替别人补充的事情徐德可太喜欢干了!
所以.......
“经由海城鉴证所鉴定的书面材料:【物证当前不具备《枪管法》中枪械标准!依照实际应用,应当以假肢对待,实际价值......】”
“我方对双方人员的话语进行补充。”
“最终为......”
“就本案,物证当前不具备《枪管法》中针对枪械的认定标准;经过改造后才可认定,而在未改造前,经过实际应用的磨损来看,物证为改造前......”
徐德的话铿锵有力,声音像是锤子敲击在铁上,溅起一团铁花。
“就是假肢!!!”
书面材料嘛,就是用来给论点进行补充的。
既然是给论点作补充作用,那...徐德自然就只能往这方面用。
这份《书面材料》的后半段与对方提供的‘鉴定’完全吻合,可信度很高。
既如此,那补充一下前面对方没提到的很正常吧?
至于是给谁补充的?
这你别管!
反正徐德补的很完善。
想到这。
恍惚间。
徐德好似想起什么,他忽的看向审判台,提醒了一句道:
“审判长,就本案,因为原告方暴力鉴定,物证已损毁,物证中心无法做出其余整体鉴定,只能依照已做出的鉴定报告进行质证。”
“并且,就本案,前因后果、案情详细、凶物定性等事件已到明确解析。”
“三方意见达成一致!”
“我方认为就本案已无需再进行过多审理,请审判台.......”
“定夺!!!”
定夺......
两个字落下,现场骤然间陷入一片寂静之中。
公诉方嘴唇微微张开,却说不出什么话来。
三人则更是愣了又愣,有些欲言又止。
他们还是头一次见到,被告方拿出书面材料给他们做补充的...但补充完到的信息怎么好像是在驳回他们!?
至于原告......
“畜生!”
“他怎么好意思提物证损坏吗?还好意思说是我们搞坏的!”
律师王燕现在气笑了,她看着徐德,就好似在审视一个人究竟有没有道德一样。
这起案子。
司法机构一共给了五份检测报告!
好家伙,五份啊,寻常案子就一份!
其中,徐德一个人整了三份过来,原告就自己做了一次......
结果,就这,对方还好意思说是自己暴力检测导致坏的?
王燕牙缝中挤出一句话来。
“畜生啊!”
至于审判台?
审判台三个法官,此时看着这份由被告方在基层法院到的材料陷入沉默。三个人像是开了眼界一样,坐在位置上不知在想些什么。
物证没了,三分鉴定信息又搞的案情很是混乱。
被告方让他们定夺?
这怎么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