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4章 天时地利人和的失踪
齐大志和曾美华的“失踪”,在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后,给了警方一种感觉。
那就是这两人的失踪,几乎兼具了天时、地利与人和。
如果不是钟颖的意外,没人会在意这两个人的人间蒸发。
齐大志和曾美华都是本地人,自由恋爱结的婚。
齐大志的母亲早已过世,有个老年痴呆严重的父亲五年前也没了。
因为当初关于老人的赡养问题,齐家的兄妹四个闹得相当难看,所以父亲一死,兄弟姐妹间也就基本断了联系,甚至连清明上坟烧纸都是各管各的。
所以齐家人对于齐大志的失踪,是完全不知情的。
齐大志早年在公家单位工作,后来自己辞职下海当起了包工头,便开始常年在外了。
老父亲还在的时候,齐大志的哥哥和妹妹都听他说过,他貌似有一些门路,承包的工地主要都在南方。
他们说,齐大志应该是挣了不少钱的,毕竟从行头、抽烟和做派能够看得出来。
但这也是亲戚对他最大的不满,他们觉得既然你有钱,平时又没精力照顾老父亲,那凭什么只出这点钱。
五零后和六零后这两代人,都是有一堆兄弟姐妹的,部分七零后也是。
也因此,在之后的赡养老人问题上,惹出了大量的家庭矛盾。
而矛盾的焦点,无非就是谁出钱多,谁出钱少,谁出力多,谁出力少。
讲到底就是要争一个所谓的公平。
甚至为了作证这个公平,不惜把几十年前小时候父母给谁多夹了一筷子肉的陈芝麻烂谷子给翻出来。
齐大志家就是这种情况,一个哥哥,两个妹妹,提到齐大志,说的都是当年的旧账,一点有用的信息都没有。
唯一算得上有用的信息,就是齐大志当年和曾美华是自由恋爱好上的。
但当年他们父母是反对两人婚事的,一来是曾美华家里比较穷,二来是齐大志的母亲不知道从哪儿打听到,说曾美华的母亲是个疯子,年轻的时候跳河自杀的。
齐母坚持认为,疯病是会遗传的,不光曾美华可能会遗传,以后生了孙子也会。
但他们兄妹几个对曾美华的印象倒是不错,为人勤恳厚道,尤其唯齐大志马首是瞻,据说齐大志这么多年从来没做过家务,连洗脚水都没有自己打过。
而且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管是曾美华还是齐帅,看着都挺正常的,也没有像齐母说的会遗传疯病。
对于齐大志在家当甩手掌柜的事,周奕感觉还是有点奇怪。
按理来说,男人赚钱多,在家当大爷是很常见的事,尤其八九十年代很多人的思想还是比较传统的。
但问题是,从齐家的生活条件,以及对齐家进行的搜查结果来看。
齐大志赚的钱,似乎并没有往这个家里拿。
齐家的条件显而易见,这个老公房还是当初齐大志在公家单位分的,那逼仄的环境让人走进楼道就开始心理和生理都不适了。
说难听点,齐家出了这种骇人听闻的惨案。
这栋楼回头不闹点鬼,那都对不起这个氛围了。
而且现场勘查的时候,齐家是一分钱都没发现的。
至于被光头他们抢走的那两个包,除了钟颖拿出来交给齐帅的那一万两千块钱之外,剩下的零钱只有三百多块钱。
说明齐帅手里根本就没钱。
更说明,齐大志就算赚了钱,也没有往这个家里拿过。
否则这个家的生活条件也不至于如此。
所以周奕分析有两种可能性:要么齐大志只是打肿脸充胖子,在外面赚了点钱,却全部挥霍一空了。
要么,齐大志在南方,可能还有一个家。
以周奕对这个时代的了解而言,能跑去南方做包工头生意的,都是能吃到肉的。
哪怕是通过关系拿到的工程,替人干事儿,能喝到的这口汤也够普通人在经济水平上跨越阶层了。
所以周奕更倾向于后者,齐大志大概率在南方还有个年轻漂亮的老婆,还有个年纪不大的儿子或女儿。
但他失踪这么久,也没人报警调查,说明这个外室应该不清楚齐大志的底细。
在曾美华的口中,齐大志是跟野女人跑了。
但对那个野女人而言,可能觉得是齐大志始乱终弃“抛妻弃子”。
毕竟哪个小三会因为被金主抛弃了而报警的,就算报警了,警察也不会替这种没证据的狗咬狗、不道德的事情出头。
所以齐大志的失踪,完全称得上是天时地利人和,唯二可能关心他死活的人,就是杀了他的人。
至于曾美华,理论上她其实不可能像齐大志那样,毕竟她是有正经工作单位的人。
但巧合的是,她在失踪前,刚好被停职了。
二级医院,一般因为能力有限,看的都是小毛小病或者老年人的常见病。
曾美华就是医院病房的一名老护士,工作不忙,收入自然也就不高了,但胜在稳定。
这种小医院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做出停职这么严重的处理的,除非是真的犯了大错。
虽然领导和同事对曾美华过往的工作情况都给出了正面评价,但也觉得停职的处罚对她确实也不冤。
科室里的同事都知道她丈夫常年不回家,最后跟野女人跑了再也没回来的事。
并且他们对此也深信不疑,因为确实从过往的日常细节,他们都知道曾美华长期处于一种近乎丧偶的婚姻关系里。
齐帅上小学的时候,曾美华就经常带着儿子来科室里,有时候曾美华值夜班,齐帅就直接睡在医院的值班室里。
后来上初中了,就没再带过来了,但曾美华还是很关心儿子,经常下了班从食堂打饭回去。
曾美华的同事们对齐帅这个孩子的印象,基本一致,文静、懂事、学习成绩好。
有时候她跟同事抱怨起自己的丈夫时,同事就劝她:丈夫靠不住,以后靠儿子,你看你儿子多聪明多懂事,将来一定有出息。
齐大志两年前“跟野女人跑了”这件事,曾美华自然跟科室里的同事说了,甚至于全院上下都知道了。
毕竟不管哪个年代,群众都爱吃瓜。
大家都很同情她,在工作上也挺照顾她的。
以至于后面她好几次工作上出错,领导都没有责怪她。
直到今年四月份,因为她的工作疏漏,导致给一个患常规病住院的老人用错了药。
后面老人病情突然恶化,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虽然当时并没有发现用错药,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老人的死亡就是用错药导致的,但出了那么大的事,医院不得不对她进行停职处理。
所以四月下旬的时候,曾美华就已经被停职了。
至于什么时候复职上班,这种事其实除非医院有需求,否则是需要当事人自己主动争取的。
所以当警察找到医院的时候,医院和同事对曾美华的情况完全不知情。
这就完美消除了曾美华因为没去上班而引起别人怀疑的可能性。
甚至周奕怀疑,恰恰就是因为曾美华被停职,二十四小时都得在家了,所以才导致齐帅精神无法承受,最终痛下杀手的。
至于曾美华的家人,也是因为种种原因,平时和曾美华联系很少。
只有曾美华的哥哥,也就是齐帅的舅舅,大概一个多月前曾路过齐帅家,去坐了一会儿,还买了点东西。
不过当时他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更为奇怪的是,齐帅也没有提到母亲的下落,只是含糊其辞地说母亲在上班,还没回来。
虽然在齐家的夹墙里发现了两具疑似齐大志和曾美华的干尸,但由于尸体已经完全无法辨认了,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讲,目前并不能确认死者就是齐大志和曾美华。
所以在找两边的家属了解情况时,也没有直接告知他们人死了。
起码得齐帅亲口承认,这是他父亲和母亲的尸体,才能通知旁系亲属。
但如果更严谨一些的话,还得通过dna检测,才能最终确定死者的身份。
警方在做现场勘查的时候,十分细致,为了寻找血迹,甚至连墙皮都铲掉了。
可最终也没有发现一滴血迹残留。
这就说明,齐大志和曾美华,并非死于明显的外伤。
这点和云瑶的初步尸检也是一致的,如果是被利刃砍死,或者是钝器击打致死的话,就算是被做成干尸,尸体表面也会存在明显的外伤痕迹的。
既然没有,就说明死因可能是中毒或窒息之类的情况。
这也就基本排除了意外死亡的可能性。
因为中毒和窒息,全都是有预谋的谋杀手段。
具体情况还得等法医的正式尸检结果和毒理化验报告,而且显然快不了,毕竟云瑶自己都说了,还是头一遭遇到这样的尸体。
不过齐帅家的这起案子,倒是意外成全了周奕的想法。
因为这起干尸案,显然性质要比陈彦军被刺案严重得多,方见青也希望云瑶能先集中精力对这两具干尸做尸检。
那陈彦军和于有良的尸检工作就只能先放一放了,结案也就可以往后拖延了。
当然,这些都是在齐帅落网之前,警方多线并行查到的一些基本信息。
周奕可以通过这些信息大致分析出案件的基本轮廓,但很多细节,以及背后的原因,就没法儿确定了。
所以周奕一直很担心齐帅会投河自杀,这样案子就又会结得不清不楚。
不过好在,派出所民警对这个小毛贼产生了怀疑,立刻通过指挥中心联系到了市局刑侦支队。
当时已经是后半夜了,忙碌了一天的周奕和侯堃正在寝室里补觉,打算养足了精神明天继续搜寻。
结果刚躺下没两个小时,办公室里负责值班的同事立刻敲响了周奕宿舍的门。
现在全队上下,谁不知道这个来轮岗的周奕深得曹安民和方见青的信任,所以大半夜遇到这种突发情况了,第一反应就是先去找周奕。
周奕本来人还有点懵,毕竟才睡了两个小时。
但一听齐帅可能落网之后,立刻精神一振,马上喊醒了隔壁的侯堃。
两人当即驱车赶往派出所确认身份。
而派出所这边则早已等候多时了。
人一到,就立刻带着周奕和侯堃前往羁押室。
周奕只是看了一眼,就确认了,这个偷东西吃的小毛贼,确实是齐帅。
毕竟自己亲眼见过,所以绝对不会认错。
“齐帅,我们又见面了。”周奕决定,就地对齐帅展开审讯。
审完之后,等天亮了,再带回市局。
齐帅的社会经验并不多,虽然曾经是个聪明的好学生,但也没有到那种惊世骇俗的天才程度。
所以周奕认为,让他开口并不是什么难事。
齐帅显然也认出了周奕,眼神里闪过一丝惊讶,但更多的还是不安和恐惧。
“听说你砸了一家超市的窗玻璃,吃了三个面包和两瓶饮料?”周奕面带微笑地问。
齐帅没有开口。
当然周奕已经从派出所民警的口中,知道了他目前不配合的态度。
所以他上来并没有施压,反而态度和蔼。
“天冷了,吃面包怎么行呢。我让他们去烧开水,泡泡面了,一会儿就拿过来。吃点热乎的,这样身体能暖和些。”
说到这儿,周奕停顿了一下,因为他发现齐帅不自觉地咽了口唾沫。
说明周奕说的泡面,对他有很强的吸引力。
于是周奕继续说道:“估计还得过个三五分钟,要不咱先聊两句?”
齐帅还是不开口。
周奕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沉声问道:“好端端的,你为什么要跑?”
“你这头上还有伤,你不会忘了吧?”
他想听听对方的辩解,想探探这个年轻人的底。
可齐帅的嘴,却跟粘了502一样,死活不张嘴。
但他不是毫无反应,在周奕问他为什么要跑的时候,他的呼吸明显停滞了下,右手的手指甲也开始拼命地抠自己左手的肉。
这说明他很紧张,可就是咬死了不开口。
这反倒让周奕松了口气,因为打死不开口其实反而说明,对方没有应对的策略。
对方没有提前编造借口,说明对方自己也想不到什么合理的借口。
因此不开口是个最笨的应对方法,省去了分辨口供真实性,斗智斗勇的过程。
毕竟人都已经进局子了,警察有的是时间可以慢慢跟你熬。
周奕又问了几个问题,果然齐帅还是这种死不开口的态度。
周奕知道,该上正餐了。
“齐帅,我们已经去过你家了,你藏在墙里的东西,我们也已经找到了。”周奕语气冰冷地说道,“你要是觉得,只要自己一句话都不说,就能当什么事都没有,那就大错特错了。”
“要不,我们先带你去看看在你家墙里发现的东西?看看你能不能认出来?”
听到这话,齐帅瞬间一哆嗦,显然很清楚周奕所谓的“东西”是什么!
这明显让他感到了恐惧,因为对绝大多数普通凶手而言,在面对被害人尸体时,心里都会有所愧疚或者害怕情绪的。
那种不仅不害怕,甚至还会感到兴奋的变态,终究是极少数的存在。
即便是周奕,也只见过几个。
纯粹为了杀戮而杀戮,亦或是通过虐杀来获取快感,在本省的大案之中,让周奕记忆最深刻的,是一起代号为“黑衣屠夫”的连环凶杀案。
这是一宗横跨十四年,遇害人数高达十一人之多的特大恶性连环凶杀案。
而且对于一九九七年而言,还是一宗悬案。
这宗黑衣屠夫案,也是周奕之前听到梁卫的悬案专项工程时,脑海中第一时间冒出来的几个大案之一。
周奕的思绪从脑海中抽离,再度回到了眼下身处的审讯室里。
齐帅抬头,脸色煞白,连嘴唇都没半点血色。
他声音颤抖地说:“我……我想见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