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2章 齐大志,真惨!
在二次提审过程中,周奕明确告知了齐帅身世的可疑之处。
一是降低他的心理负担,起码让他知道他和曾美华没有血缘关系,也免得他后续情绪失控做出极端自残的行为。
二是他也有权知道这些事情。
三是询问他本人,看看是否能够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
虽然齐帅的身世之谜,严格来说不在本案的侦查范围之内。
齐帅认罪了,证据链闭环了就能结案。
但从犯罪根源来讲,查个水落石出还是有必要的。
何况周奕本来就是这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性格。
甚至从某种程度来说,周奕也在成长,重生一世的种种经历,让他意识到了一个更严峻的问题。
案子背后,往往可能还藏着案子。
追根溯源,在程序上看或许没必要,但从研究犯罪心理和积累总结侦办经验来看,非常有必要。
不过齐帅的精神状态太差,并不能想起什么有效的线索。
他能配合完成基本的审讯工作,就已经不错了。
他交代了杀了曾美华之后,自己是怎么模仿当初曾美华处理齐大志尸体的方法,去处理曾美华尸体的。
他如法炮制,因为当初用于烤干尸体的最重要的道具,那两个煤炉没扔,还在阳台角落里藏着。
剩下的东西,他知道在那儿买,怎么买才不引起别人的怀疑和注意。
曾美华大概到死都没想到,当初自己教儿子的这些东西,最后全都用到了她自己身上。
不过这一次,齐帅只有一个人,所以他的心态远没有当初这么稳。
虽然曾美华已经被停职了,但他还是非常害怕她的失踪被人察觉。
所以处理曾美华尸体的时间,要远比齐大志短得多,因为还要把拆掉部分夹墙,把尸体装进去,再恢复原状也算进去。
所以曾美华的尸体处理了其实连十五天都不到。
这才导致了云瑶说的,两具干尸表面差不多,内部实际差别大的原因。
后续的尸检解剖,以及齐帅和其他人的口供也证明了,遇害时的齐大志早已发福,身材臃肿。
而常年精神压抑和生活辛苦的曾美华则很瘦。
所以即便是同样的条件下,处理齐大志的尸体需要花费的时间本来就比曾美华要久,毕竟个体情况不同。
如果曾美华是齐大志这个体型,如果只熏烤了十几天,估计早就烂得满屋子尸臭了。
至于报警,则是他冷静下来之后做出的选择。
因为他说自己没法儿像母亲当初那样,故技重施到处去跟人说他妈怎么怎么了。
他和这些邻居已经很久没接触过了,如果特意跑出去说,反而会引起外人的怀疑。
所以最合理的办法,就是报警。
他找的理由是,母亲精神有点不正常,一直嚷嚷着要去找抛弃他们的父亲。
毕竟这也是当初曾美华为了让齐大志的失踪合理化,在外人面前刻意塑造的人设。
齐帅只是利用了曾美华当初的举动,然后继续往前推了一步。
事实证明,曾美华在为齐大志掘墓时,也已经为自己掘好了一个合身的墓。
没人怀疑齐帅的借口,就像当初没人怀疑曾美华的借口一样。
另外齐帅说他报警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想试探一下警察会不会看穿这个家里隐藏的秘密。
他说,如果被警察发现了,那他也就认命了。
可结果就是,派出所民警上门了,询问了一些情况,并表示如果有什么发现,会立刻通知他。
当时来的两位民警,一位找他问话,一位则在他家里转了转,到处看了看。
但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然后就离开了。
其实从周奕的角度来看,基层片警没发现异常很正常。
首先,齐帅肯定是在检查过,确认没有明显的破绽后,才报的警。
其次,曾美华并没有直接的被侵害证明,尤其报警和提供信息的人还是她儿子,片警不可能针对每一个失踪的人都去认定为谋杀的。
然后,片警按照办案程序,走访了周围的邻居,以及联系曾美华的工作单位。之前的种种信息叠加起来,齐帅说的母亲要去找父亲的说法,也就合情合理了。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齐帅已经成年了。不论是身为母亲,还是派出所,都不用对一个成年男性特别关心。
如果此时的齐帅只有十四五岁,父母都不见了,就剩他一个人在家,那就算不怀疑曾美华失踪的蹊跷,派出所也得隔三差五地定期回访,还得关照居委会和学校要格外照顾,关心生活和安全,不能放任出事。
可齐帅已经是成年人了,完全可以生活自理。
所以一个行动能力自由的中年人不见了,家属又提供了明确的失踪理由,也没有任何刑事犯罪的迹象。
派出所上门调查,判断没问题之后,只会做正常登记。
不可能费时费力去想方设法帮齐帅找人的,因为警力有限。
登记的作用在于,如果出现身份不明的死者,包括谋杀和车祸、意外等等。
到时候会优先去做身份匹配。
所以齐帅赌赢了。
他没有冒险再把曾美华的尸体从墙里挖出来再处理,而是锁上了那扇主卧的门,然后就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继续一个人生活。
只是当湖水恢复平静之后,杀人犯也要面临最现实的问题,生活。
家里没什么钱,因为曾美华的工资要养活他们两个人,还要应对各种开支。
至于齐大志,已经很多年没往家里拿过什么钱了。
他被毒死后,衣服裤子都被曾美华剪碎后烧掉了。
身上的现金被拿走了,一千四百块钱,算是齐大志这么多年对这个家“最慷慨”的一次。
有一张银行卡,看不出来里面有多少钱,不过曾美华不敢去银行取,所以就直接烧掉了。
还有一台大哥大,被藏在了家里。
不过警方搜查的时候没发现,是因为在曾美华死后,齐帅把这台大哥大卖给了一家店换了八百块钱。
为了活下去,齐帅找到了一家做机加工的厂,开始当学徒。
不过当学徒没工资,平时就管一顿午饭。
所以他现在是靠着齐大志和曾美华剩下的钱,在维持生活。
他只能缩衣节食,直到那天晚上,遇到了钟颖。
得知齐大志有大哥大,周奕很高兴,这样就能找到齐大志更多的社会关系,尤其是齐大志外面的那个女人。
不过格外讽刺的是,齐大志明明有大哥大,但齐帅却说家里根本没有齐大志的联系方式。
所以只要齐大志一出家门,就是个断线的风筝。
这种形同虚设的家庭关系,是相当磨人精气神的。
这大概也是曾美华的心理越来越不正常的缘故。
第二天,根据齐帅提供的模糊记忆,周奕他们找到了当初低价收购了那台大哥大的店铺。
店老板得知对方是警察,来查一台大哥大时,当即惊慌地解释,说自己收这台大哥大的时候,对方是再三保证不是偷来的,自己才收的。
但周奕一看就门清,老板就是当赃物收的,加上对方是个小年轻,所以虽然是两年前的款式了,但还是给了个相当低的价格。
于是周奕就顺势吓唬了一下,严肃地表示这个大哥大和一宗命案有关,而且东西来路不正,你要是不把机器给我们找回来,那就按收赃销赃处理。
吓得老板赶紧联系买家,因为东西收进来的第二个礼拜他就转手卖出去了。
虽然现在已经开始流行手机了,但大哥大照样还有人用,毕竟相比体型小巧的手机,砖头式的旧型号大哥大还是有价格优势的。
在威慑之下,东西当天就顺利找到了。
但线索却断了。
因为齐大志是九五年遇害的,所以他使用的大哥大型号要更早一些。
那时候的大哥大不是插卡的型号,而是机号一体,号码写进芯片跟着机器走的那种。
大哥大这玩意儿可是有着高昂的强制月租费用的,那时候也不像后来有话费储值卡,都是每个月去邮局或者营业厅自己交的。
一旦欠费,立刻就会停机。
而且停机后,号码只保留三个月,超过时限就直接销号并清空资料了。
所以齐大志的号码早没了。
至于机器里的资料,自然也都被清空了。
就在以为白跑一趟的时候,周奕发现大哥大的底部空白处有一块贴纸的痕迹,上面依稀有印刷体的字迹,但有被撕过的痕迹,只是没撕干净还有残留。
店老板见状,主动交代说这个位置本来有一块贴纸,被自己撕了,但年头太久没撕干净。
他说上面印着的字应该是“同辉通讯”,还解释说有些经销商为了区别商品的来源,会给自己卖出去的东西贴个标记,也方便售后确认。
至于这个同辉通讯是哪儿的,他也不清楚,起码武光本地没有哪个大的经销商叫这名的。
周奕估计,应该是南方的经销商。
只是这年头信息实在太落后,想找出这家同辉通讯,等于是大海捞针。
除了寻求南方工商部门的协助,剩下能做的事情,就是想办法买到南方的黄页,然后一页一页硬翻了。
所以找到这家同辉通讯,实际花了大半个月的时间。
然后又各种联系,开证明,最后总算在对方的销售资料里查到了一些有价值的线索。
齐大志的这台大哥大,确实是在他们那里购买的,当时他们协助办理了开户手续。
不过因为号码注销并重新流入市场了,所以当地电信部门也无能为力,后台的通讯记录已经清空了。
好在同辉通讯那边还提供了一个信息,就是齐大志后来还来买过一款新型号的大哥大,并在他们那边开了户。
根据他们提供的电话号码,电信局查到这个号码还在正常使用。
于是在锁定了这个号码的所在地之后,通过当地警方的配合,总算是找到了这个齐大志养在外面的女人。
齐大志算到今年的话是四十五岁,而这个叫金玲玲的女人,比他小了整整十八岁,今年只有二十七岁。
但两人的关系,则是从九二年就开始了。
根据金玲玲本人的供述,她和齐大志是在夜总会认识的。
她当时在夜总会工作,而齐大志是那里的常客,两人一来二去的就勾搭上了。
金玲玲看得出来齐大志有钱又喜欢自己,于是各种献殷勤,目的就是让齐大志把她给包养了。
齐大志果然也不负众望,把她当成了自己的红颜知己,不仅带她“脱离苦海”,还给她优渥的生活,在南方建立了一个新家。
在一起之后,金玲玲从齐大志口中得知了很多关于齐大志的家庭信息,当然主要都是夫妻关系不和睦相关的,比如曾美华控制欲强,喜欢管东管西之类的。
不过最开始,金玲玲并不知道齐大志的儿子是领养的。
直到有一天,她告诉齐大志自己怀孕了,本以为会得到齐大志的奖励,没想到换来的却是齐大志的拳打脚踢。
齐大志这才说出了自己弱精症,无法生育的事实,还说自己的儿子都是为了顾及面子领养的。
所以你金玲玲怀的到底是哪个野男人的种?
对此,金玲玲一边哭一边告诉民警,自己有多冤枉和委屈,自从跟了齐大志之后,自己就守身如玉。
为了自证清白,她拉着齐大志去了一家男子专科医院做检查,最后出来的报告证明,齐大志的精子质量,完全正常。
她把报告甩在齐大志脸上,怒骂他是个傻逼,被他老婆耍了十几年。
这明摆着是他老婆不能生,然后故意在医院报告上动了手脚,把屎盆子扣到了他脑袋上。
她说齐大志在得知真相后,气得暴跳如雷,当时就嚷嚷着要回去杀了曾美华。
但被金玲玲给劝住了,让他别做傻事,还暗示他可以跟他老婆离婚,然后娶自己。
金玲玲还托人去医院查了孩子的性别,是个男孩儿,可以给齐大志传宗接代。
齐大志对此高兴不已,不仅奖励了她钱和金条,还承诺等孩子生下来,自己就回去和那个臭婆娘离婚,跟她结婚。
结果没想到,孩子生了才两个多月的时候,齐大志说要回老家办事,顺便把婚离了。
然后就一去不复返了。
当金玲玲的口供传真过来后,周奕看着这份口供,隐约发现了一些不对劲。
他把口供给沈家乐看,当考题一样让他找破绽。
沈家乐在看完口供后,精准地捕捉到了异常。
“我怎么感觉齐大志失踪了两年,这个金玲玲却一点也不生气啊。从她前面的口供里可以看到,她是知道齐大志老家是武光的,既然她刚替齐大志生了个孩子,齐大志就失踪了。按理来说她不应该暴跳如雷才对么?人跑了,钱袋子就没了,她带着孩子后面喝西北风啊?”沈家乐说。
侯堃笑着调侃道:“你这分析案情的腔调,越来越有你师父的神韵了。”
沈家乐挠着头憨笑,“我要有师父十分之一的本事就满足了。”
周奕肯定地点了点头:“你说的没错,她不仅没有表现得很生气,口供的字里行间也没有表现出着急或情绪激动。”
周奕敲了敲传真说:“家乐,这里有个小技巧,你以后留意一下。情绪激动的人,话就会多,在录口供的时候他们会无意识地去说很多宣泄情绪的话。可是你看这个金玲玲,不说惜字如金吧,但基本属于问一句答一句,而且回答的内容也很简单。这说明什么?”
“说明她怕说错话?”
周奕竖起大拇指道:“漂亮!你抓到重点了。”
“齐大志失踪两年,她都没有来武光找过人,也没有报过警,这不正常。如果说没生孩子之前,她这么做还有一定合理性,毕竟小三的身份不占理。但她已经给齐大志生了儿子,而且知道齐大志夫妻关系不和睦、儿子也是领养的。哪怕不为名分,为财产,她也得找齐大志讨个说法吧!”
“就像你刚才说的,她带着孩子喝西北风啊?还是说重操旧业去卖淫来养活儿子?”
沈家乐连连点头,同时心里还是有些惭愧的,他能看出猫腻,是在周奕给了提醒的前提下。
如果单纯让他看这份口供,他还真没发现里面的蹊跷。
就像南方警方一样,他们按照正常流程做完了笔录,并没有发现金玲玲的异常之处。
按理来说,他们还能观察到金玲玲的表情、眼神和状态,应该更容易分辨金玲玲是否有所隐瞒。
所以这更加凸显了周奕的心思缜密,仅凭口供的文字,就察觉到了有问题。
“师父,那接下来咋办?”沈家乐问,“咱们要不要索性直接出趟差,去南方当面问问这个金玲玲?”
周奕摇了摇头:“不用,没这个必要,咱不能随便浪费纳税人的钱啊。”
说着,他按下了桌上座机的免提键说:“直接给她打个电话就行了,反正我心里已经有答案了。”
沈家乐和侯堃都一惊,心说周奕这思维这么敏捷吗?
周奕一边拨打金玲玲的联系电话,一边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哎……我开始有点同情这个齐大志了,真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