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二百一十二章 金城晚来秋(二)
第2212章 金城晚来秋(二)
克拉克如同一只矫健的飞鸟,在半空之中盘旋一圈从窗口飞出,来到半山庄园的上方,一口吐息,整个庄园焕然一新。
只被稍微吹乱了头发的莱克斯捋了一下自己鬓边的碎发,在心里叹了口气,他想起席勒曾经说过的,你永远无法羞辱一个你真诚的朋友,因为他们愿意为你做任何事,不论这是否小题大作或让他们看起来很糟糕。
克拉克飞了回来在莱克斯身前落下,莱克斯能看出他明显有些亢奋,但他从小见惯了卢瑟庄园的奢华,没从这座庄园当中看出什幺不同来。
「我在考虑重新翻修。」莱克斯走到了窗边坐下并说:「我买下了这块地,地理位置还不错,可以俯瞰整个哥谭,还能听到教堂的钟声,唯一的问题就是它有点太老了。」
「什幺伱要把这里推翻重建吗?」克拉克也走了过来说道:「不,别这幺做,莱克斯,这可是文物。」
「事实上不是。」莱克斯冷哼了一声之后说:「是大概20年前一位富商在参观了韦恩庄园之后,对那座真正的保护建筑进行的拙劣的模仿。」
「完全不。」克拉克走到莱克斯对面坐下,并拉了一下椅子,手臂撑在桌面上说:「他对这些复古艺术形式复原的很好,几乎以假乱真。」
「那也是假的。」
「但它们很美。」克拉克重新擡头环顾一整个大厅并说:「而且这并不像韦恩庄园,完全不一样,这里没有那种,我不知道该怎幺说,某种令我感到悲伤和沉郁的气息。」
莱克斯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此时正值清晨,空气微凉,晨露低垂,所有透过窗户照进庄园里的光,都像经过了精心雕刻的冰雕。
「别去在意那些。」克拉克摇了摇头说:「别在意那些完全与你无关的过去,而去想想当你坚定的选择它的时候那些打动你的部分,它们是什幺。」
「地理位置很好。」莱克斯不假思索的回答道:「就像我说的,地势很高,风景很好,还能俯瞰韦恩庄园。」
「韦恩对你来说很重要吗?」克拉克微微皱起眉说:「我没看出你们两个很要好。」
(请记住????????????.??????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当然不如你们要好。」
「别这幺说。」
「我只是感到很疑惑。」莱克斯看着克拉克说:「你更应该选择韦恩庄园借宿,不是吗?」
「我有什幺必须这幺做的理由吗?」
克拉克的问题反而让莱克斯一愣,但他还是回答道:「我都说了,你们两个更要好,至少更熟悉,并且我听说你邀请他去了你家,那幺他邀请你也是理所应当的。」
「实际上他没有邀请我。」
莱克斯又感到惊讶了,他认为布鲁斯不是这幺不严谨的人。
哥谭音乐节开幕在即,或者说提前半年就开始宣传了,克拉克肯定不是一时兴起才打算来,可能他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就决定过来凑个热闹。
那幺与他最熟悉的哥谭人布鲁斯·韦恩打个招呼就是必要的,布鲁斯在听闻这个消息之后,当然应该第一时间对克拉克发出邀请,就像莱克斯说的,因为克拉克邀请过他。
这是几岁小孩都懂得社交规则,好朋友之间应该互相邀请,今天我去你家,明天你去我家,哪怕不是好朋友,韦恩庄园又不缺地方,一尽地主之谊并不麻烦。
所以当克拉克说韦恩没有邀请他的时候,莱克斯第一反应是他们两个闹别扭了,谁生了谁的气,正在冷战当中,所以才不愿意互相见面。
「你告诉他你要来参加音乐节了吗?」
「当然,我是大概三个月前看到新闻的,我看到名单上有几个我常听的歌手,而且我几乎没去过演唱会,我想试试。」
「那幺他怎幺说?」
「『好主意』。」
莱克斯深深地皱起了眉,这听起来实在是太无礼了,简直是万分敷衍,与他生命中前20年所了解到的社交礼仪背道而驰,甚至与最基本的交往方法不合。
「你不生气吗?」莱克斯问,因为他确实没在克拉克脸上看到任何生气的表情。
「不,我认为这很好。」克拉克耸了耸肩说:「如果他邀请我,我可能会感到很尴尬。」
「但他已经去过你家了。」
「是的,我不是说和他待在一起不行,问题在于如果我去了,我就不能拒绝他的管家开车送我。」
「但我不光是来看音乐节的,听说音乐节期间,街道上会有夜市,还有冲浪和钓鱼比赛,简而言之,我还没在哥谭旅游过呢。」
「如是这样的话,我可能要一天来来回回好几趟,而按照你们的规则,我不知道怎幺说,但是他必须派车,否则就会被定义成无礼。」
「虽然我觉得去小摊小贩之间游逛也没什幺丢人的,但如果他们得知我要旅游,哦,上帝,豪华游轮、高尔夫、潜水、跳伞……」
莱克斯不由自主的露出了笑容,他不是个很爱笑的人,但是超人背着跳伞包这个场景真的太好笑了。
克拉克露出了苦瓜脸,说:「你们那一套是很好,但不适合我,我只需要飞高一点躲过观察,就能在城市里来去自如,不用非得等车。」
「可我知道自己无法说服韦恩的管家,他会让我脚不沾地的,以另一种上流社会的方式。」
莱克斯实在是憋不住了,上流社会当中许多非人类的规矩,在真正的非人类看来都很离谱,这实在是古怪又荒唐。
「好吧,也不完全是为这个。」克拉克又说:「我听说你毕业了,还没恭喜你呢,虽然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但我给你准备了毕业礼物。」
克拉克从自己背着的包里面掏出了盒子,顺着桌子递了过去,莱克斯真的感到有些惊讶了,但他还是把盒子拿了过来。
「我想过送你相机,但没听说你有摄影的爱好,那些专业器材长得也不怎幺样,但拍立得又有点太简陋了。」
「我问了布鲁斯,他说我可以送你点儿我拍的照片什幺的,但那是场灾难,因为我最近拍的最多的照片就是蝙蝠侠,如果你把这些照片挂在家里,可能会让人对你的性取向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因为人们就是这样看我的。」
「当然,还有蛋糕,我试过了,但是我喜欢吃的那家蛋糕店的蛋糕好像不太能适应两万英尺以上的大气压,它们会塌掉,变得非常丑陋,所以还是算了。」
这时莱克斯已经打开了盒子,让他又一次感到惊讶的是,那里面是一袋种子,他擡眼看向克拉克。
「你知道吗?在肯特农场,我住在石屋的二层,我的卧室窗外是一大片的农田,现在长满了绿油油的青菜,每当我起床,就能看到它们长得更大了一点。」
「这是相当令人欣喜和激动的过程,因为卷心菜有一个浪漫的别名——田埂之花,卷心菜小时候会是尖尖的花苞,随着它们越长越大,最外层的大叶子会逐渐绽开,颜色由花心处逐渐变浓,从浅黄色到深绿色,变化的非常自然。」
「一颗又一颗,它们会整齐的排列在田埂上,长得一般大小,但又开放的完全不同,当某个早上我醒来,看到清晨的阳光照在它们身上,影子把叶片之间的缝隙切割得更为浓郁,我会突然间震撼于这种磅礴的生命力所构成的宏大景象。」
「毕竟绝大多数人一生中不会有机会见到两万朵花簇拥在一起,好像花朵的社会,这座农场我的家,就是这样一次又一次治愈了我的。」
克拉克看着莱克斯说:「我听说你的毕业课题是让哥谭重见阳光,那幺你所应得的报酬当然是欣赏太阳是如何从荒凉之中建造这颗繁茂的星球的,相信我,那一定比你想像的要更美。」
莱克斯低头看向手里的种子。
他这辈子没想到过,某天你见过卷心菜开花吗这个问题会萦绕在他的心头,令他感觉到某种羞窘,就如同他才是那个乡巴佬。
因为他真的没见过生的卷心菜,他根本不知道这种蔬菜在被做熟之前长什幺样。
是的,帕米拉给他展示过打人卷心菜,但那玩意儿除了名字叫卷心菜之外,和他餐桌上的那种蔬菜的差别差不多相当于恐龙和鸡。
而如果他见过的话,他现在就能保持着标准的礼仪,点点头笑一笑,以一种轻松自如的姿态收下这份礼物,但他不行。
所以莱克斯在那里愣了很久,然后问了一个他自己都觉得很傻的问题,「这里有两万粒种子吗?」
「当然没有,这里差不多只有两千粒。」
莱克斯盯着他。
「不不不,你不能种两万颗卷心菜,那差不多需要一英亩的土地,那需要大型收割机,而且收割了之后你也吃不完,青菜会坏的很快。」
「呃……好吧,不如这样,你可以先在花盆里种一颗试试,如果它长大了,我就再送你一些种子,或许你可以在郊外找一片合适的田地。」
莱克斯迪依旧在盯着克拉克,克拉克捂住眼睛说:「好吧,也没有那幺浪漫,每当卷心菜收割,接下来两个月之内肯特家的餐桌上都会是它,所以我几乎不吃卷心菜。」
「如果你真的想看的话,我可以邀请你去肯特农场,在下一个卷心菜成熟的季节,然后你可以吃到玛莎做的大概16种卷心菜,绝大多数都很美味。」
当克拉克开始报菜名的时候,莱克斯终于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他捏着手里的种子,歪着头思考了一下,然后问道:「你觉得我和布鲁斯·韦恩谁聪明?」
克拉克一愣。
「这很重要吗?」
「当然。」
克拉克思考时的认真程度让莱克斯都为之侧目,他竟然真的在思考,而且看起来他考虑出结果了。
「在我的认知范围内,就我了解的你们两个人来看,应该是布鲁斯更聪明。」
克拉克本以为莱克斯会问为什幺,但没想到莱克斯直接说:「不,是我更聪明。」
「为什幺?」克拉克问。
「你知道我是怎幺同时在维克多和席勒手上毕业的吗?」
克拉克忽然反应了过来,对啊,莱克斯怎幺悄无声息的就毕业了呢?他的教授不也是席勒·罗德里格斯吗?
当初布鲁斯和席勒闹出的动静让克拉克至今印象深刻,可轮到莱克斯时,却平静到没有任何人听到风声。
「你怎幺做到的?」克拉克快凑到莱克斯鼻子前了,他好奇死了。
「很简单。」莱克斯哼了一声说:「在席勒那儿的时候,我研究拨开乌云设备的物理科学技术,在维克多那儿的时候,我研究哥谭重见阳光之后的社会学影响,看吧,这不顺利毕业了吗?」
克拉克目瞪口呆。
突然他猛的握住了莱克斯的手,使劲晃了两下之后,用万分诚恳的目光看着他说。
「莱克斯·卢瑟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
(本章完)